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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十七届一中全会党课教材讲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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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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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章修正案对论述党的基本路线的内容作了充实和调整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党章总纲把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最后一句修改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样修改,使党的基本路线表述更加全面。 为对应党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章修正案总纲用7个自然段分别阐述,增写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两个自然段,调整和充实了原来的5个自然段。 对阐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3个自然段作了适当补充,增写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的内容。 (五)增写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关于经济建设的自然段。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不懈探索,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累了重要经验。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党章修正案整合总纲原来阐述“一个中心”自然段中关于经济建设的有关内容,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然段,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这样的调整和充实,使经济建设的表述更为集中,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六)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充实了总纲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写了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时增写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等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七)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总纲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八)增写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然段,强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九)章修正案对军队建设、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统战工作和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修改 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着眼于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出了军队要努力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历史使命。为体现党对人民军队建设的新要求,党章总纲第十八自然段增写了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的内容。为全面体现党的民族政策,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总纲第十九自然段第一句修改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增写了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内容。党章总纲第十九自然段还增写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内容。党章总纲第二十自然段在统一战线构成的表述中增写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根据“一国两制”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要求,增写了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内容。党章总纲第二十一自然段增写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内容。这些方面的工作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党章相应部分进行修改,有利于按照党关于这些方面工作的大政方针做好工作。 (十)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章总纲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增写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强调要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党的领导的自然段增写了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容,明确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的这些要求,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反映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实践经验,有利于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十一)对党员的义务做了补充 第一章第三条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第一款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第八款增写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使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第二款中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修改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第五款增写了加强道德修养的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十三)党章修正案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作出了新规定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章对党的组织制度作出了3项新规定。一是第十条第四款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推进党务公开,各级党组织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受到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欢迎。在党章中增写这方面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二是第十一条增写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内容。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都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党章中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条件已经成熟,可以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将来根据这项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职责和权利。三是第十三条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中央决定实行巡视制度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 (十四)党章修正案对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工作制度作出了新规定 第二十一条增写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第二十七条增写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地方各级党委也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实践。把这项制度写入党章,有利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十五)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改用社会组织来表述。主要考虑是,用社会组织的概念来替代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的概念,可以涵盖包括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二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增写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内容。把第三十条中关于“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的要求后,不少地方开展了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实践效果很好。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普遍实行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给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留出空间。三是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增写了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把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这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的新要求,运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四是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的新课题,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作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落实各自责任、形成管理合力。 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主要修改的内容,既充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又充实了论述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充实了党的建设的内容。 五、学习贯彻新党章永远保持先进性 力做人民好公仆 新党章是十七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系统而简明地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基本问题。只有认真学习和实践新党章,才能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首先,学习和实践新党章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执政党严格按照党章办事,贯彻党规党法,不仅是从严治党的需要,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在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党的建设,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依照党章的规定,从各方面加强党的建设,使党员真正成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使党的干部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骨干和人民的公仆,使党的各级组织真正成为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坚强核心。实践表明,制度建设是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载体和保证,是党的执政规律的反映。党的制度和法规建设状况如何,从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党的建设的总水平。依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治理党,不仅是历史留给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经验,而且是近代、现代政党政治的一条基本规律,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强化党内监督的依据,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有力武器。努力学习和实践新党章,坚持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在党章规定的原则基础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是对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建设经常性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学习和实践新党章是提高全党的党章意识,增强执行党章自觉性和坚定性的需要。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一旦形成并颁布实施,每个党员都应自学遵守。我们党内有各种各样的岗位、职位,但只要是党的成员,都要毫无例外地遵守和执行党章,都必须以党章作为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不能自持特殊而任意违反。谁违反了,谁就要受到纪律的惩罚。我们强调党章的权威性,并不是要用这个根本大法来束缚人的自觉性与创造精神,而是要更好地保证全体党员的自觉性和主动精神得到充分发挥。一个党章无论多么正确,终究是纸上的东西,党章是靠人制定的,也要靠人去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心目中没有党章的约束,只有个人的“绝对自由”;一些党组织在处理党内问题时,不是按照党章的规定,而是按照某个领导或某些人的个人意志去做。这种党章意识淡漠和以个人的权力、意志代替党章的现象表明,把纸上的条文变为现实的行动,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和不懈的斗争,这就需要十分重视加强党章的教育和学习,增加党员的党章意识,提高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和执行党章的自觉性。 第三,学习和实践新党章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共产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章程建立的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政党,共产党员是自愿按照党章规定参加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和主张而奋斗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就要求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和实践党章,增强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上入党,在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员是党的生活的主体,也是党章实践的主体。党章作为全体党员的共同行为规范,它是以党员的普遍认同与遵守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多数人的认同、遵守,党章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及任何实际意义。遵守党章,就是要求所有党员在党的集体活动乃至个人生活中,按照党章亦即党的整体意志和整体利益来行动,必要时还应作出局部的或个人的某种牺牲。共产党员要体现先进性,首要的和最基本的就是要认真学习、身体力行党章,要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及效力有科学的理解,对执行党章有高度责任心,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规范自己的行动,自觉地将党章应运于党的生活,同一切违犯党章的行为进行斗争。那种不重视党章,或是根本忽视、厌弃党章的党员与党的先进性是格格不入的。党内多数人有比较高的觉悟,形成了较好的遵守、维护党章的环境和气氛,全党的先进性应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在全党形成自觉学习和实践党章习惯的过程,实际上是党员主观要求和外部思想“灌输”合力作用的过程,是党员由朴素的心愿、感情、习惯、演进升华为自觉的理念过程,是党员的党章情感和党章观念的培养过程,是党员同自己和别人的违反党章的错误进行斗争的过程,也是党员先进性得到充分拓展的过程。共产党员拿起党章武器,就是规范和保证党内生活的秩序,就是为党的政治任务而奋斗,就是党员先进性的充分体现。能否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新党章,是检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把标尺。 党章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既是对党的干部在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科学概括,也是对党的干部的根本要求。党的干部学习贯彻党章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好人民的公仆。 党的干部在整个党的事业中居于重要地位,起着骨干作用。毛泽东同志说过一段非常精辟的话,准确地概括了党的干部的骨干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的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和联系,主要是通过干部来实现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通过广大干部创造性的工作去贯彻执行,他们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工作的优劣,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工作面貌,关系到党的形象。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德才兼备,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牺牲精神的干部,他们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断再上新台阶。正因为有了一支在经受各种考验中不断得到锻炼提高的干部队伍,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正确路线,我们党才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始终保持着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早在1871年3月,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的政权巴黎公社宣告诞生,建立了真正的民主政权机关,为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成“官老爷”,公社采取了许多措施,规定所有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享受任何特权,而应专心致志地为公社里的人民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们认为,公社采取的正确方法,可以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防止所有的公职人员去追求升官发财。后来,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说,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就是要防止这些人变成官僚。毛泽东同志说得更加通俗:“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决定党的干部必须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是人民的公仆。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也是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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