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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 【字体:
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0    
 
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带头学习好新《义务教育法》,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研究制定新《义务教育法》配套法规、实施办法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等配套规定。要在全社会宣传新《义务教育法》,营造实施的良好舆论环境。 学校要及时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生要珍惜自己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自觉地刻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为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的基础。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开创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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