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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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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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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监督。就是对未批先建、非法占地的,坚决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农村村民在原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其原有的空闲宅基地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结合村庄土地整理,重新规划后统一安排使用。为此,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目标,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组织制定旧村庄改造和零散住宅整理归并的总体方案,并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要实行“建新、退旧”制度,经批准新建住宅后,建房户必须将原旧宅基地退交村委会统一安排使用,通过盘整逐步消灭“空心村”。今年每个乡镇都要确定1-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旧村庄改造、零散住宅整理归并的途径和方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力争用5-10年的时间使我县的农村面貌发生明显改变。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领导 严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各项措施能否落实,能否真正管住、管好,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为此,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务必抓出成效。 1.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培训班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切实转变农村村民观念,切实提高农村村民对个人住宅建设的认识,自觉实行“一户一宅、建新退旧”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明确责任。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颁发了《**县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既明确了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减负办等部门的责任,也明确了各乡镇、村委会的责任和相应的追究制度和考评机制,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骨干人员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顺便在此强调一点,当前我县拟建立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队伍,我已批示县国土局、建设局按照规定和程序提出方案,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在选聘协管员时一定要按照选聘条件和程序,选出责任感强、工作积极性高的人从事协管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力量。 3.强化执法。要按照“以防为主,查处为辅,属地管理”的方针,组织人员全方位进行巡查,发现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不自行纠正的要坚决依法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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