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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两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字体:
2008年两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    
 
2008年两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1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慕 平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部署,切实把服务发展作为工作中心,不断加大惩治刑事犯罪力度。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对刑事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5350人,提起公诉123389人,同比分别上升32.8%和37.6%。重点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准确打击犯罪,成功办理了一批专业性强、案情复杂的新型疑难案件,严格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把执行法律与贯彻刑事政策相统一,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方面,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惩治;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轻微刑事犯罪,慎用逮捕措施,严格掌握起诉标准,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积极探索刑事和解等新的执法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围绕平安奥运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涉及奥运会刑事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严厉打击破坏奥运筹备工作的刑事犯罪,依法办理了盗窃奥运场馆建筑材料和利用奥运品牌诈骗等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二、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决查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努力营造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分析新形势下贪污贿赂案件的新特点,切实加强侦查谋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主动拓宽案源,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作用,着力提升侦查破案的能力。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有效方法,重点惩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具有行业特点的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27件1885人。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270件,县处级干部308人,厅局级干部10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同时,深化司法合作,协助其他省市查办职务犯罪4459件,追逃抓捕犯罪嫌疑人214人。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依法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渎职侵权犯罪。五年来,共立案侦查此类案件175件。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暴力取证等犯罪。结合“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坚决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侦破了一批涉及税收征管、征地拆迁、生产安全的渎职犯罪案件。加大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保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主动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配合,积极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103起,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结合办案,分析犯罪原因,研究防范对策。针对发案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健全机制,堵塞漏洞。面向社会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巡展,建立了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奥运场馆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程建设方共同开展奥运“阳光工程”建设,自觉服务“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顺利推进。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促进公平正义。  

  认真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不该立案而立案”等违法行为,既重视追究遗罪漏犯,又注意防止冤及无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660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05件,通知立案59件72人;集中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和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专项工作。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对侦查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强化刑事和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依法加强对审判活动及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积极推行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强化对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大抗诉工作力度。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重点办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共提起刑事、民事行政抗诉489件。同时,对法院的正确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  

  切实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会同市公安局签发《加强看守所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实行监管场所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形成了监所网络化监控和动态监督机制。集中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专项检察,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对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  

  四、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出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各项举措。  

  着眼于发展大局认真开展专项工作。主动开展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活动,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注重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173个乡镇、3500个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妥善处理“涉农”信访案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犯罪问题,集中开展了查办医药购销、城镇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共办理商业贿赂案件313件327人。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围绕建设和谐宜居城市,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积极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着眼于和谐稳定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共办结各类控告申诉案件45192件。全面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创新便民信访方式,采取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答疑等举措,妥善处理了涉检信访案件266件。  

  着眼于保障人权不断深化便民维权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建立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规则69条和便民维权20条,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防止刑讯逼供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推出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辩解告知书》制度,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对群众开设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等服务,改善接待环境,设置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切实在检察工作中体现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和司法便民。  

  五、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改革创新为动力、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公正执法水平。  

  始终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文化素养。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举办检察长研修班,开展领导干部轮训。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探索领导干部上下级和跨部门交流,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  

  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改善队伍结构,积极引进优秀人才。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大学本科以上人员达到93.3%,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326人。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基础上,着重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分层次、专门化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健全队伍科学管理机制,深化竞争上岗、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建立以职位说明书和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科学评价体系。注重提升年轻检察人员的岗位实践能力,积极开展选拔检察业务专家、评选优秀公诉人、侦查能手等活动。充分发挥“全国公正执法的楷模”方工同志的典型引导作用,积极推进“争先创优”活动,在全国检察机关的竞赛评比中,北京市检察机关连续三届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第一名,14名检察官先后获得“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吴春妹、“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张京文等一批先进典型。 
  
  积极开展检察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促进公正执法的保障。从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制定实施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相关意见,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建立认罪案件和轻微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积极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服务社会和谐。从有利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出发,科学整合检察资源,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建设,实行主诉、主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对违法侦查活动的监督查处机制,健全执法过程动态监督机制,实行羁押状况通报制度,形成预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从有利于检察权公正行使出发,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建立检务督察制度,逐步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监督和执法管理体系。  

  不断加强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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