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网站首页 | 领导讲话 | 演讲致辞 | 总结报告 | 汇报体会 | 写作模板 | 典型经验 | 论文专集 | | ||
|
||
|
|||||
| 县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 |||||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30 ![]() |
|||||
(三)撰写分析材料。各级领导班子要在查摆问题、反思剖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意见和建议,研究、撰写出本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材料。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推动落实。 (一)制定整改方案。各级领导班子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 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巩固讨论成果。组织召开整改情况汇报会,区四大班子领导集中听取各乡(镇)、街道整改情况汇报,区委、区政府领导根据工作分工,集中听取分管区直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中听取下属单位、机构的整改情况汇报。 活动基本结束时,各单位要对大讨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总结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讨论活动结束后,全区将召开总结大会,通报全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有关方案、领导干部优秀心得体会、优秀整改措施和先进经验等活动情况汇编成书。 (三)狠抓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重点制定和完善本地本单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具体措施,涉及新“四创”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各项创建措施,拿出过硬的举措。对过去出台的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再清理,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文件规定,要立即废止;凡是不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和建设内容,要坚决调整;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做法,要坚决纠正,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加快发展上,用在推进科学发展上,用在促进社会和谐上,用在改善城乡环境上,用在为民务实清廉上,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各单位要于9月25日前,将本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是一次解放思想、加快步伐、科学发展的再动员,区委成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高用文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尚红军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建军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尚红军兼任。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负责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讨论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好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讨论活动,确保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抓好学习讨论和教育引导。要坚持正面引导,深入研讨,注重实效。要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参与大讨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作好示范,发挥表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大讨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写好读书笔记,带头思考问题,带头撰写心得,带头查摆整改,带头制定措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级组织、宣传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一方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形成大讨论活动的合力,推动大讨论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委要求和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各单位的活动安排,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和阶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大讨论活动的督促检查,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大讨论进展情况 |
|||||
|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践行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 科学发展观调查报告 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教育科学… 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苏南新发… 以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管理水… 真学习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 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部队… [部队建设]用科学发展观统揽… 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我…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