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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字体:
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1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报告的情况,达到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的,市应急委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同时向省人民政府请求援助、支持或报请省应急委启动省级预案进行处置。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报告的情况,达到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的,市应急委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市应急委主任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集全市力量,采取应急措施,全力处置。同时,迅速报请上级应急机构启动上级预案,加强处置力度。 
  本预案或市级有关专项预案启动后,市应急办和市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有关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指挥机构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本预案或市级有关专项预案启动后,市应急委和市级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到达事发地后,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组织指挥人群疏散安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保障和支援。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综合、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公安、国土、交通、供电、水利、煤炭工业、地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农业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水运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教育、人防、建设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安置措施,领取和发放生活必需品,保证被疏散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政、粮食、供销等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经费,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 
  (8)应急通讯组:由信息产业、人防部门和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组成,负责保障现场应急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组织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1)调查与评估组:由安监、公安、监察、民政、地震、保险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评估,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2)新闻报道组:由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单位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请政府新闻发言人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13)涉外工作组:由市外侨办等部门组成,负责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有关事宜,接待外国及港澳台新闻媒体的采访。 
  各工作组之间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其协作关系如下: 
  抢险救援组——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交通管制组——安警戒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活保障组 
  物资和经费保障组——活保障组应急通信组——合协调组 
  社会动员组——闻报道组新闻报道组——涉外工作组 
  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互相联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在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现场成立的专家组要迅速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供市应急委、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3 .2.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根据市应急委领导同志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或者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经市应急办审核后,报市应急委或者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按上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办理。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信息。 
3 .3恢复与重建 
 
  3 .3.1善后处置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人员、紧急调集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相应的抚恤、补助或补偿,敞好救援物资的保管、登记、发放、使用等工作。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受灾人员安置及转移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事件发生现场及时进行清理,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积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保险公司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做好理赔工作。对拒不履行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义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3.2调查与评估 
  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突发公共事件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明事件性质、事件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要及时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应急办,为今后的应急处置工作积累经验。 
市应急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3 .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恢复重建经费由事发地县(区)级财政安排,市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省和中央财政补助。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鼓励并支持社会公益组织、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社会救助活动,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救助捐赠工作机构、工作网点和仓储设施,接受各种社会捐赠。 
 
3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较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根据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提供的情况,在省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由市人民政府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各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或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新闻报道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严格把关,不炒作,不扩大,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 
 
4 .保障措施 
 
4 .1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市信息广、业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网络系统,维护管理好通信设备和线路,制定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 
 
4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调查、掌握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现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确定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执行应急任务时,必须对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4 .3应急队伍保障 
  由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局、市供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分别牵头做好应急队伍保障工作,高危行业、企业组建的专业或预备应急队伍负责配合。充分依靠军队、武警和民兵,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制定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 
 
4 .4交通运输保障 
  由市交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动态数据库,确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应急期间调用或征用交通运输工具等制度,制定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道路设施受损的抢修保通等保障措施。应急期间,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和人员能按时输送到指定位置。 
  
4 .5医疗卫生保障 
  由市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疾病控制监测网络的优势,根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建立动态数据库,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动等方案,认真研究、整合院前急救网络,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 
  
4 .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值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加强社会面控制,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周围区域开展治安巡逻控制。对重要场所、设施和目标采取严密的警卫措施,严防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乘机捣乱和破坏,及时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4 .7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制定物资调拨、紧急配送和组织生产方案、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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